致全乡广大村民朋友的一封信——秸秆控烧倡议书
2025-07-02 10:11:0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曾晶 | 作者:三墩乡党政办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0666

爱护环境·人人有责

大气环境质量关系高质量发展大局,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。秸秆控烧是保护生态环境、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。为你为我为大家,请自觉做到不烧秸秆、不烧垃圾,共同守护美好蓝天。在此,我们提出以下倡议:

01

要做控烧政策的宣传者

大力宣传焚烧秸秆、垃圾的危害、秸秆还田的好处及可能因违法行为所面临的处罚,主动劝导家人、邻居和亲朋好友“不能烧、不乱烧”,把控烧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。

02

要做控烧政策的实施者

不仅要带头拒绝焚烧、妥善处理自家秸秆,不乱堆乱放、乱倾乱倒,还要主动劝导亲戚、邻里严格执行秸秆、垃圾控烧的有关要求,切实履行秸秆控烧义务。

03

要做违法行为的监督者

要主动制止露天焚烧秸秆、垃圾的违法行为,对不听劝阻、顶风而上、肆意焚烧秸秆、垃圾的,要及时向村(社区、居委会)报告。

村民朋友们,秸秆、垃圾控烧人人有责,请积极行动起来,从我做起,从自家做起,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行为,确保“不点一把火、不冒一股烟”,为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、保护生态环境贡献一份力量!

让我们携起手来,坚决抵制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行为,从自身做起,从现在做起,自觉遵守,相互监督,严控焚烧秸秆、垃圾,保护环境,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,共同保卫蓝天净土!


三墩乡人民政府

2025年7月2日

秸秆焚烧的危害

污染大气环境。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、磷、钾、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,特别是刚收割的秸秆尚未干透,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、碳氢化合物及烟尘,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。

危害身体健康。秸秆焚烧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、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等物质。当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,对人的眼睛、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,轻则造成咳嗽、胸闷、流泪,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。秸秆焚烧区域、时段均相对集中,大量烟雾对中老年和儿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造成很大影响。

影响交通安全。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,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,可见范围降低,直接影响民航、铁路、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,容易引发交通事故,影响人身安全。

引发火灾。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,导致火烧连营,一旦引发大火,往往难以控制,造成经济损失,尤其是在山林附近,引发山林大火后果不堪设想。

破坏土壤结构。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,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,腐殖质、有机质被矿化,田间焚烧秸秆破坏了这套生物系统的平衡,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,加重了土壤板结,破坏了地力,加剧了干旱,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影响。

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

一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

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 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,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。

二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
①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,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9条的规定,以“故意损毁财物”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

②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、命令的;对不听劝阻,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,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。有上述行为之一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50条规定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③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,不服从管理,殴打、故意伤害、公然侮辱镇、村干部的,分别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、第43条的规定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,处 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罚款。

三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①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15条规定,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;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②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,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77条的规定,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


责编:曾晶
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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